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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我原谅自己吧……

在家里永远是这么懒洋洋的,早上照例睡到12点起来,然后烧了两个菜——果然在家里只有烧菜才是唯一能让我振作一点的事情。 继续阅读

强烈的好感

从某种方面来讲,俺的第一感觉倒也是非常准确的。但是也仅此而已,对于精神上无所追求惯于克制忍耐的我来讲,比之顺着自己的想法斩钉截铁一往无前地做出来,因了某种强烈的请求或者是诱惑而被动地接受,那应该是概率更大的事情吧。 继续阅读

杂记

1、近日情怀殊恶,凡道中行人,视之莫不面目可憎,偶有龃龉辄怒。又昔者道遇美人辄喜,今漠然矣。 2、奔波数日,幸二人票皆办就。一者票面曰八十一,购之以两百;又一票曰十三,购之以六十。呜呼,此节如劫,信不谬哉!

杂言

之一、猫与狗 我喜欢猫,不喜欢狗。 猫安静,来去无声;狗却非常咶噪,如果是在我旁边猛地吠起来,还常常会吓到。 猫优雅,无论行止都从容自得;狗则自古就很有势利的嫌疑,俗话说得好:“狗眼看人低。”又云:“狗咬吕洞宾,不识好人心。”也可说是愚笨。 猫冷艳,即便是主人,也似乎很少做出亲昵的样子来,从来都是给人独立特行的印象;狗或者不必多说,光是举出走狗一词便足以穷其形状了,或曰其忠,则是从另一面看了。 猫漂亮,尤其是舒展时修长的身体,足以令超模羡煞——超模在 T 台上走的也叫猫步,则又可证明猫的举止雍容;狗里面倘若不是太丑的,也断不可能有这样的妩媚姿态,多半是给人敦厚健壮的感觉。 不过我只养过狗,另外也养过兔子,都是以前在故乡的时候,却并未养过猫。读小学时,大概是三年级的样子,一只小狗儿吃鼠药死了——乡下养的都是所谓的土狗,虽然毛皮不如宠物狗华丽,在我看来却要可爱得多——尸体被扔到村庄前面的河里。当年似乎有些痴,便一天没上课,顺着那河去找它。当然,也终究是没有找到,只是那事情现在还记得。 上周末搬过来,才两天的功夫,就已经在楼下看见过两只猫了。最先看到的是只雪白色的,懒懒地斜在台阶旁,见我过来,便森森地瞥了我一眼,不很友好,不过也没有走开。后来一只是普通黄色花纹的小猫,似乎出生不很久,头身比例还显得比较正太,看见我便一头钻到灌木丛里面去了。 之二、蒜与葱 我喜欢蒜,不太喜欢葱、葱可能更香,只是那味道也更刺鼻。蒜也香,但是闻起来非常温厚。烧的菜也是如此,并且因此不太喜欢吃北方的水饺,似乎里面常常会有葱的味道。我常常喜 欢买几条河鲫鱼,老板娘或者会送一把葱,都扔掉,另外买五毛钱的蒜,煮的时候再加上几片晒干的红椒,不光好吃,装在盘里也非常好看。 之三、已与他 倘若要在这其间选一个,无论如何,我觉得任何人都一样,那一定是选自己的。当然,也会有牺牲与付出的时候,不过那通常是为了得到更多而已。 之四、死友 我自觉并不是非常重感情的人,或者就说是冷漠也可以。不过今天忽而记起这个故事来,正在菜场里走着的时候,一个人,鼻子一酸,差点让眼泪直接掉下来。 范式字巨卿,山阳金乡人也,一名汜。少游太学,为诸生,与汝南张劭为友。劭字元伯。二人并告归乡里。式谓元伯曰:“后二年当还,将过拜尊亲,见孺子焉。”乃共克期日。后期方至,元伯具以白母,请设馔以候之。母曰:“二年之别,千里结言,尔何相信之审邪?”对曰:“巨卿信士,必不乖违。”母曰:“若然,当为尔酝酒。”至其日,巨卿果到,升堂拜饮,尽欢而别。 式仕为郡功曹。后元伯寝疾笃,同郡郅君章、殷子徵晨夜省视之。元伯临尽,叹曰: “恨不见吾死友!”子徵曰:“吾与君章尽心于子,是非死友,复欲谁求?”元伯曰:“若二子者,吾生友耳。山阳范巨卿,所谓死友也。”寻而卒。式忽梦见元伯玄冕垂缨屣履而呼曰:“巨卿,吾以某日死,当以尔时葬,永归黄泉。子未我忘,岂能相及?”式恍然觉寤,悲叹泣下,具告太守,请往奔丧。太守虽心不信而重违其情,许之。式便服朋友之服,投其葬日,驰往赴之。式未及到,而丧已发引,既至圹,将窆,而柩不肯进。其母抚之曰:“元伯,岂有望邪?”遂停柩移时,乃见有素车白马,号哭而来。其母望之曰:“是必范巨卿也。”巨卿既至,叩丧言曰:“行矣元伯!死生路异,永从此辞。”会葬者千人,咸为挥涕。式因执绋而引柩,于是乃前。式遂留止冢次,为修坟树,然后乃去。